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1-11-30 14:19 | 浏览:15次 | 分享到 |
根据黑财规审[2018]10号和黑人社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已通过银行足额扣缴2021年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底前享受补贴未到期人员(即已享受补贴但自初次享受补贴至2020年底累计不超过60个月的人员);
(2)2021年初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须为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成员,这两类家庭成员需先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实现灵活就业后方可享受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以下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2、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期间的;
3、公益性岗位安置的;
4、享受财政供养;
5、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
6、无论是否正常经营的私营企业法人、股东、监事等;
7、补缴2020年度以前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三、补贴标准:2196元/年(183元/月)。
四、申领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1、原国有、集体企业符合申请补贴人员需携带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不是本人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档案托管证或证明(干部档案需复印主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或业务章)、中国银行卡(中国银行社会保障卡)到常住地社区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填写《肇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统一报送街道办事处初审。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中国银行卡(中国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其他所需材料另行复印;如未通过银行批量扣缴人员需提供2021年度缴费票据。
3、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肇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办理。
(二)未在肇东常住的,但在肇东市缴纳社保费的,出具常住地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常住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到平安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手续(地址:巴黎花园小区5号楼商服)。
(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中国银行卡(中国银行社会保障卡)。
特别提示:2021年初次申领人员必须先到常住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零就业家庭和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须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本原件到常住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合格后再办理申领手续。
零就业家庭和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困难人员认定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4日。
五、申领补贴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 1月 30 日。六、咨询电话:0455-7785521
温馨提示:“4555”人员到社区申报社保补贴时,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扫码、测温、戴好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肇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