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质勘查企、事业单位,广大地质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71号)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全省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全省地质勘查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地质勘查管理工作实际,拟对地质勘查领域省级专家库进行调整,剔除不能适应相关咨询活动的专家,同时,补充录入一批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专家。现就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地质勘查及相关领域(包括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工环、实验测试、工程测量、钻探、遥感及解译、地质勘查领域财务预(决)算等专业)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地质或相关院校毕业,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3、从事地质及相关工作25年以上,65岁以下。

 

  4、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或提交过有影响的大、中型地质报告(项目主要编写人),或承担地质矿产科研类项目,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一、二等奖。

 

  5、熟悉国家和省有关地质勘查各类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三、申报入库程序

 

  由地质勘查各企、事业单位推荐,或者地质工作者本人自行申报;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汇总,提出入库意见;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审定后,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下发入库的通知。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截至6月30日。

 

  联系人:孙  丽  电话:0451—55603817

 

  电子信箱:hljdkc@126.Com

 

  附:黑龙江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黑龙江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年龄

 

 
所在单位

 

 
身份证号

 

 
手机

 

 
现任职务

 

 
毕业学校及时间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学位

 

 
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

 

工作主要业绩(承担的重大项目或大中型报告等,以及获奖情况)

 

企事业单位(或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推荐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