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质勘查企、事业单位,广大地质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71号)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全省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全省地质勘查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地质勘查管理工作实际,拟对地质勘查领域省级专家库进行调整,剔除不能适应相关咨询活动的专家,同时,补充录入一批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专家。现就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地质勘查及相关领域(包括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工环、实验测试、工程测量、钻探、遥感及解译、地质勘查领域财务预(决)算等专业)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地质或相关院校毕业,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3、从事地质及相关工作25年以上,65岁以下。
4、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或提交过有影响的大、中型地质报告(项目主要编写人),或承担地质矿产科研类项目,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一、二等奖。
5、熟悉国家和省有关地质勘查各类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三、申报入库程序
由地质勘查各企、事业单位推荐,或者地质工作者本人自行申报;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汇总,提出入库意见;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审定后,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下发入库的通知。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截至6月30日。
联系人:孙 丽 电话:0451—55603817
电子信箱:hljdkc@126.Com
附:黑龙江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黑龙江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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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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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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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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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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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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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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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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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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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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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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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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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主要业绩(承担的重大项目或大中型报告等,以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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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或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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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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